1.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:
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1、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
2、15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
3、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
4、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5、断面25万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6、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
7、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2.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:
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:
1、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
2、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;
3、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;
4、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。
3.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
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,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、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,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。
4.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
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,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:坝高70米以下、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、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米(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)且长度小于1000米、堤防级别2级以下。
5.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、线路、管道的安装,10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,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、安装。
6.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。
7.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:
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、室外装修装饰工程(建筑幕墙工程除外)的施工
8.施工劳务不分等级
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。